未收到健康保险证期间就诊与报销材料清单
整理在刚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或社会保险、尚未收到受诊资格凭证前,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及后续申请疗养费报销所需的必要材料。
适用对象
- 刚到日本或刚入职、尚未获得受诊凭证但急需就诊的人员
不适用:未加入日本健康保险的短期滞在者
步骤
- 领受书(領収書)原件
即就诊后医院开具的收据。申请报销时必须提交原件,不能使用复印件。请在就诊时务必向医院索取并妥善保管。
- 诊疗明细书(診療明細書)
详细列出进行了哪些检查、治疗和用药的明细清单,通常需要与收据一并由医院开具并在报销时提交。
- 疗养费支給申请书(療養費支給申請書)
向所属市役所国保窗口或健保组合索取或在官网下载,按要求填写。如果同月内能在医院前台直接退款,则不需要填写此表。
- 受诊资格确认书或マイナ保険証
证明您确实拥有健康保险资格的文件。报销时必须出示(或附上复印件,视各机构要求)。
-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(存折或现金卡)
用于接收退还的 7 割疗养费的本人名义日本国内银行账户,需能准确填写支店名与账号。